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7月16日至8月1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兴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同年10月1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兴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提高站位抓整改。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发扬“钉钉子”精神狠抓整改,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担当、从严务实的工作举措、抓铁有痕的工作劲头,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以整改成效推动我院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压实责任抓整改。院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推进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由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负责人和员额检察官具体负责,把反馈问题一项项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分解整改任务,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定期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通报整改工作进度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解决整改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各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是统筹结合抓整改。院党组把整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坚持抓重点与抓全面有机结合,强化整改监督,加强跟踪问效。对消极整改、敷衍塞责、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进行通报,严肃问责。院检务督察部门对整改全程开展全覆盖督促检查,点对点指导整改、面对面传导压力、实打实协调解决,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按期保质整改到位。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落实长江大保护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最高检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三个善于”“三个管理”的指示精神,开展专题研讨交流,每名干警都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享理解、认识,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打算。二是建立和切实履行每周督办、每月通报的工作机制。三是对2021年以来办理的非法捕捞类案件进行再梳理,通过个案释法说理加类案法治宣传开展诉源治理。四是与兴山县农业农村局、兴山县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学习宜昌市检察院、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宜昌市农业农村局、长航公安宜昌分局关于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的会议纪要,结合本地特点,就案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探讨,对法律政策适用、司法尺度等进行统一。五是对前期办理执法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促使行政机关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
2.关于“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既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各类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又围绕市场主体反映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开展具体专项活动,不断增强服务和保护市场主体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延伸检察服务触角,提升服务水平。通过积极对接联系综治中心、运用侦监办公室、人大代表联络站等方式,结合“四下基层”“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千名干部进千企”领导干部联系企业机制等形式,全面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实际、困难诉求,切实维护涉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协调联动配合,汇聚保护企业合力。加强与工商联、行业协会等单位的工作联系,及时了解企业司法需求,通过“法治进企业”、组织观摩庭、邀请参与公开听证等活动开展助企法治宣传。强化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纪委监委等部门协调配合,针对上级检察院部署的“检察护企”专项活动的11个小专项开展“破零攻坚”行动。
3.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走进兴山县职业教育中心,向全校500余名师生宣讲电信网络诈骗相关知识。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已向平邑口园区暑托班、峡口镇中心小学等乡村学校倾斜,同时陆续进入兴山县外国语小学、兴山县学前教育总园第一分园等学校开展法治宣传。二是我院与县教育局及职校召开座谈会,介绍强制报告制度的法律依据,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向兴山县基层妇联干部授课,讲解有关“强制报告制度”的相关知识。三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人员长期坚持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与更新,确保未成年人保护执法司法工作合法有序,规范严谨。
4.关于“刑事检察监督质效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注重提升精准量刑能力。通过“检察官教检察官”、案例研讨、专项培训等方式让每名干警全面掌握规范量刑的要求与方法,并要求全覆盖使用量刑辅助系统、每案制作量刑计算表格,为切实提升量刑建议的质量和水平夯实基础。二是组织部门全体干警集中学习全市其他基层院的审判活动监督案例,借鉴先进经验,梳理监督要点,切实提升部门年轻干警的监督能力。三是在两高两部新颁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后,与法院刑庭就危险驾驶类案件的量刑规范化进行沟通会商,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的形式统一部门的量刑标准,对特殊个案的处理要求通过部门会议方式讨论决定。
5.关于“民事检察监督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部门人员学习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典型案例,提高部门干警对监督要点的把控能力。二是针对我县2018年涉诉公积金领域查封、扣押、冻结情形进行摸排,并对上述涉民事生效裁判案件进行审查。三是深入全县8个乡镇,询问各乡镇司法所及基层调解组织是否存在虚假诉讼的案件及线索。四是利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运用有关模型进行了数据碰撞,该平台暂无线索推送。
6.关于“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不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作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专门的台账,对回复情况进行跟踪。二是不起诉案件均按照要求通过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及时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三是与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学习宜昌市检察院、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宜昌市农业农村局、长航公安宜昌分局关于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的会议纪要,结合本地特点,就案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探讨,对法律政策适用、司法尺度等进行统一,便于行刑反向衔接机制的开展。
7.关于“公益诉讼检察缺力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国有土地等领域监督力度,摸排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安全生产、食药安全等领域案件线索,拓宽公益诉讼案件办理领域,并利用最高检模型平台运用“已办、在办刑事案件发现存量公益诉讼线索”模型推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渠道。二是加大公益诉讼监督力度,目前完成1件公益诉讼案件起诉工作。
8.关于“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院主要负责人、保密工作负责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谈话提醒,不断提高规范处理涉密信息的自觉性。二是对全院干警进行保密知识培训,筑牢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思想防线,掌握正确的处理、存储、传输秘密方法,对外网、工作网电脑终端开展全面清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保密委员会修订更加完备的保密规章制度,确保保密工作规范化运行。
9.关于“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作用运用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召开院务会,专题研究部署数字检察工作。着力培养干警的数据思维,推行“以业务为主导、人人都是建模者”的工作模式。二是主动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以获得支持,集全院之力,调配一切资源,积极推广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监督模型参加全国比赛。三是督促所有业务条线应用全国检察机关已上架数字监督模型,储备更多法律监督场景,收集摸排监督线索,提高监督质效和办案规模。
10.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规范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明确每名党组成员工作任务,确保扛责上肩,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二是持续加强对干警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
11.关于“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高质效办案理念,不盲目追求案件数量,以谨慎制发,着重整改为原则,把关注点汇聚到提升案件质量上来,针对同类问题不再多次、重复制发法律文书。二是充分运用“回头看”监督方式,强化“日常派驻+巡回检察”,着重督促落实整改,以“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为目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避免同类问题年年纠、年年发。三是提升办案严谨性。压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强化在案件办理全过程中的规范意识。四是做实流程监控。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高质效管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运用日常巡查、数检通等方式及时发现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案卡填录不规范、文书制作不严谨等问题,针对问题点及时发出流程监控,督促承办人及时整改,确保案件办理的规范性。五是及时组织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干警学习运用法律检索工具查询最新生效的法律条款,更新法律相关知识,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
1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逐项进行核对后,分别采取纠正拨付金额、补充相关单据等方式整改到位。二是财务人员及时对最新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补习,持续加强学习,确保将政策吃透弄通。三是按规定要求使用警车。
13.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统筹谋划,采取督办通报、工作推进会等形式加强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管理,确保党组决策的执行效果。二是定期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加强对“三个专项”等重点工作的统筹调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和任务清单,确保工作实效。三是调整领导班子分工,对分管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到人。
14.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支部活动,推动支部主题党日工作变“实”。坚持标准抓起,强化责任严起,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强化工作举措,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等制度。二是对于专题党课未结合单位实际,已开展批评教育,要求重新撰写高质量专题党课并在部门进行授课。三是强化对青年干警思想教育,定期开展政治学习,增强青年干警政治觉悟,提升其对党组织的向心力与入党积极性。
15. 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逐步优化队伍结构,积极争取市县两级支持,已对班子结构进行优化调整。二是认真落实最高检《加强新时代检察人才培养若干措施》,通过开展政治轮训、首届公诉人论辩赛、巡回检察岗位练兵、公文写作大赛、跟岗实训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培养青年干警办理案件、综合协调、调研写作等能力。三是组织全体政工干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性文件学习,严把选人用人“入口关”“政治关”“程序关”,严格规范开展工作,不断提升选人用人工作质量。
16.关于“检察院党组对巡视整改责任压得不实,问题未彻底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第一时间对2024年度截止目前的报销单据进行自查,查缺补漏。二是修改完善财务报销制度,并对全院再次进行财务报销培训。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政治自觉。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把握好新时代司法理念和实践要求,持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任务,持续巩固提升,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定期分析,盘点推进,做到销号管理,确保逐一清零见底、整改到位。
二是进一步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做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强化各部门间的统筹协调联动,加大跟踪督办和督查检查力度,推动巡察整改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三是进一步巩固深化,做到长效长治。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坚持标本兼治,把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作为抓实整改的重要手段,既出重拳“当下改”,又建制度“长久立”,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促进检察工作规范化管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以检察工作为抓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强优势、补短板,争创一流检察业绩,以整改实效推动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贡献检察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5月6日(20个工作日)。联系方式:电话12309;通讯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湖南路2号;电子邮箱893070615@qq.com。
中共兴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