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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走进庭审现场“沉浸式”监督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字号:    】        时间:2024-04-01      

本网讯(通讯员 李琳琳)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发挥好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积极作用,切实用实际行动回答“谁来监督监督者”之问,切实做到人民监督员“真监督”“真建言”,检察机关“真接受”“真采纳”。3月29日,兴山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观摩一起抢劫罪案的庭审,并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活动进行监督。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通过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向法庭详细出示了大量证据,并就案件事实、定罪量刑等发表了公诉意见,论证充分、条理清晰,有力指控了犯罪事实,充分展示了公诉人深厚的理论功底和灵活的庭审应变能力。两名人民监督员对公诉人在法庭调查、辩论等环节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全程观摩与监督,整个庭审活动节奏紧凑、张弛有度,给人民监督员留下深刻印象。

人民监督员不仅是检察机关审视履职行为的“第三只眼”,更是检察机关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生动体现,通过近距离观摩监督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活动,直击现场,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外部监督作用,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检察办案透明度。下一步,兴山县检察院将继续多样化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不断丰富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监督方式,持续提升外部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