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本元
兴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李本元,男,汉族,湖北荆州人,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1989.09--1993.07 湖北农学院园艺专业学习
1993.07--1995.04 远安县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站工作
1995.04—1999.02 远安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科员(其间:1997.07任助理检察员;1995.05-1996.08中国检察官管理学院法律<检察>专业证书学习结业;1998.11首评四级检察官)
1999.02—2000.01远安县人民检察院法纪检察科副科长、三级检察官(其间:1999.03任检察员)
2000.01—2002.05远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科科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二级检察官
2002.05—2003.03 远安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二级检察官(2001.03-2002.12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结业)
2003.03--2004.03 远安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副科)、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二级检察官(其间:2004.01晋升一级检察官)
2004.03--2007.03 远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正科)、兼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一级检察官
2007.03—2016.01 远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一级检察官(其间:2008.01选升四级高级检察官)
2016.01—2020.09 远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员额检察官,四级高级检察官(2016.1高定)
2020.09—2021.03.11 兴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2021.3.12— 2021年3月12日,兴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选举李本元为兴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